上個月出國是在松山機場搭機.  要進去候機室之前有一面大牆, 掛的是董女士的大字: 鳶飛魚躍.  很吸睛:



這是六連屏, 六張全開(70 * 140 cm)的紙分開裱後再合掛起來的.


想一弱單女子要寫就如此大字,  得要多少事先設計的功夫跟多大的肢體動作才能完成如此飛躍有力的筆劃ㄚ?   思之讚嘆.


右下鈐"指上春風"印, 亦見功力.



 


趨近細看, 看出一些端倪:



鳥要飛, 瘦一點好飛得高, 所以"飛"字高過天, 筆劃細, 速度快, 有飛白.


魚既要"躍"出水面,  少不了要濺出水花,  所以"躍"字旁滿是墨滴.


我端詳了很久, 看墨滴飛灑的方向, 粗細, 疏密等,  發現這些墨滴是另外把筆拿來甩了幾次,  灑墨而成的,  不是自然運筆所產生的.


所以說, 這到底是在"寫"字呢, 還是在"畫"字呢? 


講難聽一點, 師公道士, 筆沾雞血, 畫符驅鬼, 大抵類此. 


每個字"做"出來的效果, 的確都很好看,  "鳶"的尖嘴利鉤,  "魚"的柔勁尾巴,  一"飛"沖天, 奮"躍"而上, 都很傳神, 但猛一看如國色天香, 細看久看, 就是覺得每個字都假假的, 像時尚流行的人工美女.


你看躍字的"羽"部畫成兩個圓睜睜的大眼,  像不像剛被抓上岸的深海石斑魚,  雙眼暴凸?


唉, 不説了.  這"魚"眼正在瞪我咧.    


 


延伸閱讀:  漢寶德先生論董女士書藝:


http://news.chinatimes.com/reading/11051301/112012070400477.html


原文:


書.藝與書藝




  • 2012-07-04 01:44
  • 中國時報
  • 【漢寶德】





 ▲董陽孜巨幅作品「獨樂樂」。(本報資料照片)

 ▲董陽孜巨幅作品「獨樂樂」。(本報資料照片)




     書法,是以文意表達為主體的優美字跡。藝術,是以隨心表意為內容的創新形式。董陽孜使用傑出的技法,放大畫幅,表現出現代的美感,是非常聰明的發展方向。她丟棄了文字的訊息性,把它們肢解為筆墨形式的組合,變成具有美感的藝術了!


     過去十年間,為了提倡書法藝術,曾在人間副刊寫了幾篇文章,試圖闡明書法之為藝術的一些特質,並曾在四年前於宗教博物館辦理書法展時,收在當時出版的「寫藝人間」圖錄的後面。恍然間幾年過去,原沒有打算再提筆說書法了。近幾天,董陽孜的書法展在媒體上大量傳播,很為她高興。當年我為她寫文章推薦,如今她已是書法的領袖,對台灣的書法界實為一大鼓勵。可是有些朋友在報紙上看到她的作品「獨樂樂」,感到迷惑不解,希望我說清楚些。既然報上已有幾位專家的宏文說明作品的價值,實在沒有我再插嘴的必要。一定要說,只有一個角度可以說幾句話,那就是書法與藝術的關係。


     書法、藝術原是兩回事


     書法是一種藝術,這一點在中國文化中是受到肯定的。可是書法是怎樣一種藝術卻未經深究。


     書法與繪畫間的最大差異是什麼?「書」是文字,當開始,與藝術毫無關係,是為傳達訊息而產生的。而繪畫,自創生就是為了精神的滿足。是這個原因,我喜歡把書法稱為書寫,因為這才是它的本源。因此要正確的認識書法,要先了解書法與藝術原是兩回事。


     書法怎麼會與藝術扯上關係呢?因為書寫作為一種文明生活中必要的行為,文字乃是文明的紀錄,所以寫下的文字必須考究美觀。全世界各大古文明留下來的文字都端正、優美,為後世留下高貴的印象。書法因此與衣、食、住、行一樣,成為高貴生活的一部分。用手書寫,與語言談吐、舉手投足一樣,必須經過必要的訓練與教育,才能達到溫文、優雅的境地,受到同伴們的尊敬,因此書寫是徹頭徹尾的生活藝術。


     以書寫的評價來看,美觀與高貴並不是最重要的目的,把文字表達清楚,使觀者不會誤解,而且能接受到正確的訊息才是最重要的。所以好的書寫都有「表情」,與文意相合的表情。所以我曾以書法的「形、情、意」寫過文章,分析過書寫的精神內涵。這一點並不是中國文化的獨創,全世界的主要文明對文字的書寫都有同樣的要求。西方社會是如此,東方各國何嘗不是如此。


     純藝術,如同繪畫,就不是如此了。它不是為傳達具體訊息而作,只是畫家心象的呈現。在某一文化、某一時代裡,其藝術常常有一定的共同語言,共通的價值判斷標準,使藝術品可以流傳在社會上,為大眾所欣賞。廿世紀中葉曾流行一句名言,「媒體就是訊息」。媒體包含各種藝術形式在內,訊息就是共同語言所傳達的意義。這是說藝術自然有其時代的意義,雖然可能只是一種符號,一種象徵。反過來說,如果沒有這種訊息的價值,這藝術的創作缺少了文化內涵,也許就沒有什麼價值了。


     自以上的討論可知,藝術不只是美的造物,也是具有文化訊息的媒體。而書法在美的要求之外,還是常有具體訊息功能的符號。兩者之間有很大的距離,只有在形式美感的要求上是相通的。


     中國人為什麼把書法視為第一藝術呢?因為中國是一個重視詩文的民族。我們的古人從來不承認職業畫家是偉大的,只有文人畫家才受到尊敬。也就是當繪畫在闡釋詩情的時候,才被認為是有價值的。可想而知,在這樣的價值觀的社會中,文字才是核心。由於書法是文字的書寫,所寫內容非詩即文,所以就有屹立不搖的地位。由於這樣的文化背景,中國不但有「書畫同源」之說,而且在精神上以書代畫是理所當然的,書寫既然是讀書人的基本能力,中國家庭的飾物就以書法為主了。


     破繭而出的書法家


     這一些當然都是現代化之前的情形了。西方藝術到了二十世紀有了根本的改變,就是把共同語言的內涵逐漸改變為藝術家個人的語言,也就是強調了個性的發揮。藝術品開始很難被社會大眾所了解了。但是在二十世紀中葉以前,尚有一個原則是共通的,那就是美感。也許你不知道他在表達什麼,但畫面是美的,可以蘊自詩的想像,這就足以感動你了。這就是抽象藝術被接受的主要原因。


     也就是在這樣的思維中,董陽孜把傳統書寫發展為藝術,我在旁邊敲邊鼓的原因。誠然,把中國字寫大,利用筆墨本身的力量,呈現文字之美,把中國各種字體的積藏發揚光大,實在是藝術創作的一條捷徑,又可以向傳統文化致敬,何樂不為?可惜的是,我們第一流的書法家仍然固守傳統形式,在反覆鍛練書法師承的窄巷裡轉不出來,以能當眾揮毫自傲。


     董陽孜是第一個破繭而出的書法家。十幾年前,在她的市立美術館的展覽畫冊上,我已經把這個觀念以「書與畫」為題寫得很明白了。她使用傑出的技法,放大畫幅,表現出現代的美感,是非常聰明的發展方向。可是,不經意地,她離開書法,進入藝術的領域了。


     這些年來,她一直宣揚書法藝術,但是沒有人回應。原因是她已脫離了書法而不自知。試想為什麼她的作品為外國人欣賞呢?為什麼她的支持者以建築師為主呢?因為她已丟棄了文字的訊息性,把它們肢解為筆墨形式的組合,變成具有美感的藝術了!不必知道其文字的內涵就可以欣賞,就是純粹的抽象畫,所以才能跨越文化的界限。而建築師與室內設計師大多不懂詩文,只知空間美感,夠大尺寸的作品可以提高室內空間的美質,並不在乎其文字的涵意。因此她這些年來寫字越來越自由,越不在意文字的原形與原意了。


     我說這話沒有負面的意思。這是她選的路,也是成功之道。很多造詣高深的書法家沒有走上這條路,不免與時代脫節。但卻保存了傳統文人的精神。何者為貴是自己的選擇。我自己暇時也以書寫自娛,但卻堅持文字的完整性。我也曾嘗試在文字辨識無虞的情形下,突破傳統形式的藩籬,變成一幅畫,發現是非常困難的。對不識中國字的外國人反而比較容易,因為每個字本來就是一幅畫嘛!中國人看字不免與名家的字「體」比較,又不期然的回到傳統書法的評斷標準了!


     不久前董陽孜作過一個展覽,是用她寫大字時作廢的作品,裁成長條,只見筆飛墨舞,不見字形,經適當排列後展出。這雖不再是書法展,卻是一條繪畫的創作途徑,是以筆墨之美為訴求的。有些人不贊成,都是以傳統書法觀點論斷,以抽象藝術美感論有何不可?我看了那個展覽才覺得董陽孜正式進入畫家的領域了。


     由於這樣的認知,我對她的書法沒有什麼可以表達了,因為作為藝術家,她實在不必再理會太多文字的原形與原意,直接的隨意的表達就可以了。尤其是藝術的觀念到了上世紀末,如脫羈之馬可以隨便奔跑,不再有什麼文化的、傳統的限制,共同語言就徹底解體,連美感都在被清算之列了。這是一個新天地:我倒很想知道,作為一個自許有成的書法家,她打算把自己帶到哪裡去?


     創新無「法」的書藝形式


     至此,我覺得有必要再次強調兩個名詞的不同。


     書法,是以文意表達為主體的優美字跡。


     藝術,是以隨心表意為內容的創新形式。


     那麼究竟有沒有一種書法藝術呢?可能是存在的,夾在這兩者之間。近年來我常思索這個問題而難得其解,覺得也許可以找到一些關鍵的要素。有些朋友希望自日本的書道中找思路。這是不可能的。因為書道是很好的名詞,充分說明了日本書寫的精神,它甚至不是中國的書法。因為書法中各門各派的共通特色,字跡的美,是日人所不在意的,他們要的是禪意。


     我發現晚清的書家放棄了流暢、優美的帖學,轉而向古拙的漢魏碑刻中尋找,使我感到這正是書家在藝術的領域裡開拓的第一步。他們既希望抓住書法的原始精神不放,又希望有自由表達的空間。可惜的是,他們在找到自己喜歡的表達方向之後,就創造了個人獨有的風格,一生不再改變。書法與藝術之最大分別就是文字是不變的,但繪畫的每一張都有不同的面貌。風格對於書法可以彰顯書家個人的面貌,但也容易形成表現的藩籬,失掉新創的契機。這就是書家喜歡當眾揮毫,又為藝術家所不屑的原因。


     丟掉形式的風格,追求自由表現的美感,就是把書法一詞中的「法」字丟掉,換上一個「藝」字。這樣以來書寫的美感固然仍來自形式,但自意出發,形式美就有了情的著落,可以當藝術品看,而不失書寫的精神。


     自這樣的解釋看今天的書寫字,會覺得書法家很多,書藝家卻寥若晨星。進入藝術境界的董陽孜雖然走得轟轟烈烈,已名聞天下,卻也很孤單。


     朋友們對她近來展出的作品,特別是在報上再三出現「獨樂樂」有所不解,實在是因為大家仍以書法家的角度去判斷,沒有跳出書與法的範疇。因為她的作品是繪畫,不再是「書」,因此自字形上大家已不能辨認。既丟開了傳統字形,又不追隨前人的筆法,所以已無「法」可言。那是她獨創的藝術形式,雖然其根是來自中國的筆墨。至於這幅畫是美是醜,乃觀者個人的判斷,當代藝術家已不在意了,我們還是把發揮的空間保留給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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