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野本十七帖中, 有幾個帖裏有用草書補註字在旁,一直覺得那是後人好事者加上去的,並不是王羲之的原意。

這幾天書呆病又犯,考它一考:

 

 
 

 

另註:
1.  朱處仁帖的文字斷句, 有人是這樣斷的: "往得其書, 信遂不取(答)."  謂"信"為"信使", 是郵差/驛使, 說是信使走了卻沒拿走羲之所回的信. 此釋亦通, 但有點牽強.  羲之真有回信, 信使如何敢不拿就跑了?  另, 十七帖中, "信"就是"信", 如"信具示"(請來信說清楚. 有二個帖是這樣用法.), 不當"信使"用, "信使"是用"使"代表(如, "使"還,一一.).  不過, 這些都無礙"答"字之有無.

2.  可能要到京都博物館看上野本原拓才說得準, 但目視二玄社印本那個"答"字, 色淺, 無刀口銳利感, 很像是用筆沾白礬汁寫上去的.  果如是, 則更可證"答"字為後人加上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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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張師從 stro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