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9 一方之主.jpg

一方之主
曹操問裴潛說, 你以前跟劉備是同事, 你覺得他這個人如何? 潛曰: 使居中國, 能亂人, 不能為治. 若乘邊守險, 足為一方之主.
三國志.蜀志.先主傳:
先主不甚樂讀書, 喜狗馬、音樂、衣服...少語言, 喜怒不形於色, 好交結豪俠, 年少爭附之.
我之前在HP台中時, 面試得一位好業務. 那時上面還有二位副總要簽准, 但正搶著升官當老總 . 一位就說我找的人機變靈巧, 很好; 一位就恰恰持反對意見, 說他家在台中是開地下酒家的, 賊性未除, 操守恐有疑. 一時两邊僵持不下. 後來被我一言而決.
我說: 兩位老闆說的都對. 某君若放在台北, 恐無法成就, 能亂人, 不能為治, 但恰恰適合台中, 乘邊守險, 足為一方之主. 至於操守問題, 我們惠普風範那麼好, 能使頑夫廉, 懦夫有立志, 更何況人是我在帶的, 沒什麼好擔心的. 遂定.
我是不敢刻 "一家之主" 印, 家裏一切, 老婆做主, 房產、户長皆登記老婆. 但男兒志在四方, 不管是哪一方, 一畦園也好, 一方水田也好, 沒水田, 硯田、印田也可以, 總是要好好耕耘, 當一方之主. 呵. 自勉之. 是為印記.

249 一方之主2.jpg

249 一方之主3.jpg

249 一方之主4.jpg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張師從 stro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